公厕残值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宿豫区文体中心旁一处公厕残值,面积约110平方米,起拍价为2200元,加价幅度为20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000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 5月29日上午10:00;
2.拍卖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3.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应持合法有效证件、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自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标的展示位置: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808374763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7:00时截止。
五、成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会结束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1000元及评估费1500元;③拍卖会结束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否则视买受人悔拍,拍卖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六、竞拍保证金退付
买受人及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其无违约的情形下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退还。
七、标的交付
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变化等)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他原因不能交付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项目取消的通知书》。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不应依赖委托人或拍卖人对标的物的介绍做出判断,而应在竞买前详细阅读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现场踏勘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无论是否进行了标的现场勘查,均视其已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等,并为其竞拍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20分钟内进入拍卖会现场,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原件领取竞拍号牌。如竞买人未准时到达拍卖会现场或将竞买号牌丢失、转借他人的,后果自负。
3.买受人应在《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含节假日),将标的物全部拆除运输完毕,并将标的拆除现场清理干净,如逾期,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买受人应充分预估到标的物拆除环境、拆除难度等,在进场施工前应具备专业的机械设备及安全操作人员。采用人工、机械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例如:焊接人员具有焊接证,高空作业人员具有高空证等)。
5.买受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标的外的路面及其他设施,如有违反,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照价赔偿。施工期间买受人应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标的在交付、施工及运输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不得将标的转包、转让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7.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的《竞买协议》、《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及拍卖师网络现场发言为准。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083747630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