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E321301202401006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1月30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4年2月20日 | |||||||||||||||||||
出租方 基本 情况 | 出租方名称:宿迁市青少年宫 统一信用代码:12321300MB0256014T 所在地: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函【2024】6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号 | 竞拍标的物 | |||||||||||||||||
1 | 标的名称 | 4楼房屋租赁权 | |||||||||||||||||
标的面积 | 共约201.6平方米 | ||||||||||||||||||
起拍价 | 58868元/年 | ||||||||||||||||||
竞拍保证金 | 10000元 |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租赁用途 | 职业培训、办公用房等 | ||||||||||||||||||
2 | 标的名称 | 4楼房屋租赁权 | |||||||||||||||||
标的面积 | 共约40平方米 | ||||||||||||||||||
起拍价 | 11680元/年 | ||||||||||||||||||
竞拍保证金 | 5000元 |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租赁用途 | 学历教育、办公用房等 | ||||||||||||||||||
3 | 标的名称 | 5楼房屋租赁权 | |||||||||||||||||
标的面积 | 共约277.8平方米 | ||||||||||||||||||
起拍价 | 81118元/年 | ||||||||||||||||||
竞拍保证金 | 10000元 |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租赁用途 | 文化传媒、影视制作、电商直播等 | ||||||||||||||||||
备注:以上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三年 | |||||||||||||||||||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1月22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19日 | ||||||||||||||||||
评估价 | 45.23万元/年(4-6层年租金总额)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市营业部,账号:9558851116002281741,转账时需备注:宿迁市青少年宫转团市委费用。) 后期年租金每年一付,每年度租金均应在上一年租赁期满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其他公告内未说明事项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如有逾期,将视买受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拍租。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2024年2月20日)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083747630。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方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年租金占租金总额比例不变。 3.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停车、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买受人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租赁合同》)。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事件等将标地进行转租、外借,不得将标的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否则,视买受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5.买受人在租赁期内应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标的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6.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当承担该标的的日常管理职能,如发现买受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7.本场竞价标的所属房屋已由出租方进行装修,如买受人需对其重新装修,应前期论证装修方案,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有关部门报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外型和基本结构。在装修施工中的增项、变更等,都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出租方有权阻止买受人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承租结束,买受人投入到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9.买受人应在该标的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该标的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买受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10.该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竞拍,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1.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 ||||||||||||||||||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函【2024】6号; 2. 苏(中恒)房估字(2024-008)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4年2月20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04602010400145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3200002402086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退付方式: 2.1竞买成功后,待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首年租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标的1:5000元;标的2:1000元;标的3:8000元)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租赁合同》履约完毕,该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2.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至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缴清标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②成交公示结束1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出租方:宿迁市青少年宫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5850909053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 拍卖机构: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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