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井头学校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拍卖
发布单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原井头学校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拍卖 | |||||||
项目编号 | E321301202404005001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4月26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 | ||||||||
出让方 基本 情况 | 出让方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办事处 统一信用代码:11321300014318706J 所在地: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府前路1号 出让批复文件:关于对原井头学校校舍等建筑物进行拆除处置的批复 出让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原井头学校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 | ||||||
标的详情 | 内含:教学楼、食堂、综合用房、传达室、道路等 | |||||||
标的面积 | 教学楼面积约2502m2、食堂面积约600m2、综合用房约1493m2、传达室约60m2、道路约2000m2 | |||||||
起拍价 | 426.6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100万元 |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备注 | 1.本次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可成交; 2.本次竞价标的仅为原井头学校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买卖,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转让。 | |||||||
标的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宿迁海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 | 宿海通评房字(2024)第060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2日 | |||||||
评估价 | 426.6万元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至现场了解竞拍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动向出让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出让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让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083747630。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买卖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让方承担,在《买卖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交付的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5.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6.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成交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7.成交人在竞得标的后,应于《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标的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全部拆除运离现场,并将现场垃圾全部清场运离,保留净地。否则,出让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 | |||||||
竞买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竞买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出让批复书文件:关于对原井头学校校舍等建筑物进行拆除处置的批复; 2.评估报告号:宿海通评房字(2024)第0604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录》企业用CA电子锁登录报名(自然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企业报名的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供: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须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⑤该组织信用报告;⑥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个人报名的须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④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04602010400145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自然人使用本人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32000024020861),并备注XX项目名称之标的X名称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③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该组织账户打款(以个人、其他公司或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④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打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退付方式: 2.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的2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下部分冲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买卖合同》履行完毕,该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2.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1.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竞拍须知》、《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2.竞价开始时间:
3.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4.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至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缴清标的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及总成交价1%的拍卖佣金;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逾期视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款项缴纳账户与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相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买卖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出让方: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27-80805782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府前路1号 拍卖机构: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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