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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嘉汇枫景园部分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2-04-22 09:18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受宿北大战纪念馆委托,经宿迁市财政局批准,现对宿迁市嘉汇枫景园5-102、5-110/207、5-208号门面房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标的详见《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批复书》宿财资【2022】23,评估报告见宿海通评房字【2022】第0010号

1、标的概况

标的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约(㎡)

租期

(年)

起拍价

(元/年)

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宿迁市嘉汇枫景园5-102号

门面房租赁权

212.29

2

62000

500或

其整数倍

20000

2

宿迁市嘉汇枫景园5-110/207号

门面房租赁权

86.66

2

27000

500或

其整数倍

10000

3

宿迁市嘉汇枫景园5-208号

门面房租赁权

50

2

8050

500或

其整数倍

5000

2.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42817:30时(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

③竞买人信用查询截图;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需要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竞买承诺书;④竞买人信用查询截图;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3.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到账,或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 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4月2817:3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46020104001459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从其他账户提交的一律无效;(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4.2买受人竞得标的后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履约保证金(标的1:5000元、标的2:3000元、标的3:无),剩余部分充抵成交价款,不足部分另外补齐。租赁合同履行完毕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在3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将此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机构无息退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拍卖机构的;

4.3.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买人非法获取委托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 竞价时间

标的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2年4月29日下午14时

20分钟

120秒

2

2022年4月29日下午15时

20分钟

120秒

3

2022年4月29日下午16时

20分钟

120秒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6.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缴清第一年房屋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一付)及总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

7.其他事项

7.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2委托人只提供水表、电表,收费标准参照相关部门要求。买受人应如期缴清,如有延期、拒缴行为,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直至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同时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3买受人要服从委托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经营业态以委托人规定为准;

7.4租赁期内:①买受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②如租赁房屋出现渗漏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③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④租赁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人不再承担因房屋使用产生的任何费用。

7.5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7.6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7.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让房,则委托人有权采取包括撬门、砸锁等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买受人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7.8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9房屋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7.10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宿北大战纪念馆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27-8100211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幸福中路185号马陵公园内

拍卖机构: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拍卖流程

拍卖流程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