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现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场拍卖会标的为原江苏利兴强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物残值:办公楼(面积约为1021.67m2)、厂房(面积约为38490.48m2)、硬质路面(面积约为8496.92m2)、电梯两部及绿化,起拍价为185.7万元,竞拍保证金为2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备注:①厂区内所有围墙均不在拍卖范围内;②门卫室、伸缩门、宿舍楼及宿舍楼门前道路均不在拍卖范围内;③厂区配电房内所有配电设施、设备均不在拍卖范围内。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2.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2.4竞买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筑工程专业);
2.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3.1 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人请持合法有效证件并加盖公章(依据上述第二大项全部内容提供)、报名服务费300元及竞买保证金,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未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3.2 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被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授权委托人具有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的权限)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46020104001459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3.3 自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标的位置: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8083747630。
3.4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30时截止。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4.1拍卖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10:00;
4.2拍卖地点:网络竞价(中拍平台)
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五、拍卖成交相关款项及合同签订
5.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至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5%)及履约保证金(10万元),逾期视买受人悔拍,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如标的重新进行拍卖,买受人还应支付本次拍卖中的拍卖佣金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乙方还应补足差额。
5.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否则视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5.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保证金退付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万元),余下部分充抵成交价款,该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履约完毕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其无违约情形下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七、标的交付
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交付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变化等)及其他一切因素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他原因不能交付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项目取消的通知书》。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不应依赖委托人或拍卖人对标的物的介绍做出判断,而应在竞买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拍须并至标的现场进行详尽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竞买、处置该标的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无论是否进行了标的现场勘查,均视其已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并为其竞拍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场拍卖会标的不构成任何担保责任。
8.2本次网络拍卖平台为中拍平台,竞买人须自行履行注册、登录、登记竞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竞拍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网络延迟、服务器瘫痪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报价更新不同步、无法正常报价等情况时,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最终竞价结果依然有效。
8.3买受人应在《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含节假日)将标的拆除运输完毕,如逾期,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4买受人应充分预估到设备拆卸环境、拆卸难度等,在进场施工前应具备专业的机械设备及安全操作人员,采用人工、机械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例如:气割、焊接人员应具有焊工证,高空作业人员应具有高空作业证等)。
8.5进场施工前,买受人应确保进场施工人员均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意外医疗险,拆除工地也应购买拆除工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设备、设施、车辆等出现意外事故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赔偿,并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施工进度。
8.6买受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标的范围内外路面及其他设施,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照价赔偿,施工期间应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标的在交付、施工及运输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8.7 买受人应将标的物地基基础进行拆除,拆除后现场进行土地平整,达到周围地面标高,施工场地所有建筑垃圾必须清理完毕并覆盖环保防尘网。
8.8买受人不得将此标的转包、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8.9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之《竞买协议》、《竞拍须知》、《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安全施工承诺书》及拍卖师网络现场发言为准。
8.10曾在我公司或其他拍卖机构有不良竞拍行为或悔拍行为的竞买人将进入本拍卖公司意向竞买人黑名单,我公司有权拒绝其或其直系亲属报名参拍我公司发布的任意一场拍卖会。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