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拍租时间及地点
1.拍租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5:00;
2.拍租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3. 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请持合法有效证件、竞拍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对未签署拍卖会文件的竞买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2. 自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标的所在位置: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8083747630。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截止。
五、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租成交当日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②拍租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总成交价5%的拍租佣金,否则视买受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租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竞买人应将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转入专用账户(账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账户10460201040014596),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2. 本次公开拍租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标的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外观、范围、结构、面积、瑕疵及租赁要求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 拍租成交后,买受人竞拍保证金中的1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下部分充抵成交价款,不足部分即时补齐。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 《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以委托人实际交付标的时间为准。拍卖成交价款不因标的交付时间因素改变,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交付时间过长为由拒绝成交或要求拍卖人、委托人减少成交价款,否则视买受人悔拍。
5. 本次拍租标的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第三年租金与第二年租金相同,每年度租金均应于上一年度租期满前10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缴清,否则视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拍租。
6. 标的范围内的沥青路面、临时用房、停车系统均为前租户所建,买受人应与前租户协商处置方式,如协商不成,由前租户自行拆除。
7. 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标的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标的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8.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9. 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标的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10.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转租、退租或将该标的借与他人使用,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租赁合同。
11. 买受人应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标的移交给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交出标的,委托人将有权采取自立救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撬门、砸锁等措施,强行收回标的),标的范围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买受人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12. 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13. 曾在我公司或其他拍卖机构有不良竞拍行为或悔拍行为的竞买人将进入本拍卖公司意向竞买人黑名单,我公司有权拒绝其或其直系亲属报名参拍我公司发布的任意一场拍卖会。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