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经开区城中大聚场钢结构大棚租赁权(一期)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3年04月20日下午14时整;
2. 拍卖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3. 拍卖地点:城中大聚场内司机之家;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3. 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应持合法有效证件、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属拍卖会相关文件(《竞拍须知》、《竞买协议》等),未签属上述相关文件的意向竞买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2. 自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083747630。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4月20日上午12:00截止。
五、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1. 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的成交价5%拍卖佣金;③拍卖成交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钢结构大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外观、范围、结构、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及租赁要 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20分钟内进入拍卖会现场,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原件领取竞拍号牌。如竞买人未准时到达拍卖会现场或将竞买号牌丢失、转借他人的,后果自负。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部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5000元,余下部分冲抵租金,不足部分即时缴齐。如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 本次拍卖钢结构大棚租赁期为1年。如合同到期,委托人对该钢结构大棚无其他用途时,买受人可以进行顺延至下一年,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5%。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直至该该钢结构大棚不再租赁为止。
5.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下一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期满前30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缴清,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钢结构大棚重新组织拍租。
6. 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可对钢结构大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租赁合同到期后,该钢结构大棚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委托人所有。
7. 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钢结构大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钢结构大棚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钢结构大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9. 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钢结构大棚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10. 买受人对其租赁的钢结构大棚不得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 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