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原百事美特食品宿迁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一年期租赁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10时整;
2.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3. 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应持合法有效证件、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300元,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报名手续并签属拍卖会相关文件(《竞拍须知》、《竞买协议》等),未签属上述相关文件的意向竞买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2. 自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标的所在位置: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08374763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17:00截止。
五、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5日内缴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③拍卖成交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次公开拍租的厂房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外观、结构、面积等),本场拍卖会内对标的所做的一切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主动向委托人咨询厂房相关情况,了解使用该厂房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厂房,认可了厂房外观、范围、结构、大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场拍卖会标的1、2均以整体拍卖;标的3买受人可与委托人协商租赁区域及租赁面积,分割租赁,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部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3万元,剩余竞买保证金可冲抵租金。如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元/m2/月。
5.厂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水、电等其它费用只提供收据。
6.本次拍卖厂房租赁期为1年,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如合同到期,委托人对该租赁厂房无其他用途时,买受人可以以成交价进行顺延至下一年,直至该厂房不再租赁为止。
7.本次拍卖厂房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下一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期满前30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缴清,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厂房重新组织拍租。
8.厂房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可对厂房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厂房结构,如需改变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租赁合同到期后,该厂房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委托人所有。
9.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厂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厂房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10.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厂房及委托人内部决策对该厂房不宜出租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11.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厂房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12.买受人对其租赁的厂房不得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3.买受人应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厂房移交给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交出厂房,委托人将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厂房(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买受人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14.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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